本地散團、國內及外遊散團及團購旅客注意事項:

報團手續及繳款方法

  1. 必須提供旅客的姓名(需與身份證相同)、電郵及日間和夜間聯絡電話。 
  2. 報名需繳付全數費用。 
  3. 銀行櫃員機轉賬ATM付款,以銀行確認成功過賬,方可作實; 網上轉賬付款,以銀行確認成功過賬,方可作實;PPS付款,以PPS系統顯示交易付款編號時,方可作實 ; PayMe付款,以PayMe App確認成功過賬 ; 匯款付款,以銀行確認成功過賬,方可作實。 如客人直接到銀行櫃檯入數,必須額外繳付每次$10手續費。 (如有任何額外手續費,客人需承擔雙方手續費。)
  4. 18 歲以下報名人士,必須與父或母或監護人同行。
  5. 本公司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退團/ 臨時取消旅行團及退款安排

  1. 報名後,若旅客因任何理由而取消訂位或更改日期或旅客姓名等,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所繳費用均不退還。 
  2. 旅客於旅遊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如膳食、觀光或住宿等),當作自動放棄論,旅客須簽署團員離團通知書,所繳費用一概不會獲發還或賠償,及人身安全亦自行負完全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3. 如團費是於門市現金付款,請旅客辦理退團手續時須憑正本收據親臨本公司辦理退團手續。 
  4. 如遇人數不足,交通工具或景區出現問題等可能變化情況,或不可預知的因素,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一天(出發日不計)取消旅行團,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專人通知旅客可保留團費於三個月內更改日期或選擇轉團 ((用作參加本公司所主辦之旅行團等值團費)或退款 (墨魚團除外)。如改期或轉團後之新團費與原本團費有差異,旅客須補回差額。 
  5. 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第二百二十三號指引,旅行社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處理團員退款時可以收取本公司列明的手續費,及退票費 (如適用)。旅客可選擇保留團費三個月或支付每位HK$50 (煙花/ 煙火團每位HK$100)的手續費後退回團費 (適用於本港遊)。

*『迫不得已理由』指戰爭、政治動盪、恐佈襲擊、天災、疫症、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時間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世界衛 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業界不能控制的 不利旅客外遊的情況。
如遇上述「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本公司將扣除有關旅行團的一切開支包括交通工具、餐費、門票等費用,餘款按旅客的付款方式退回。

重要注意事項

  1. 旅客於購票時,同時支付領隊服務費及購買團體平安保險。
  2. 旅客請於出發當日提早十五分鐘到達,逾時不候。
  3. 出發當天旅客憑黃單/ 團票/ 銀行付款證明(入數紙)於指定時間、地點集合,並帶備有效的身份證或旅遊證件以便核對身份。如旅客沒有帶收據,請於集合處提交身份証給領隊核對身份。如旅客未能提供收據和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本公司有權取消旅客參團的資格,而旅客所繳付之所有費用將不予退回。 
  4. 出發前一天領隊會致電旅客核對集合時間及地點。如未收到領隊的電話,請於本公司辦公時間致電23950788查詢。 
  5. 門券售出,恕不退換。
  6. 所有車線及水線旅行團,旅客一律不得攜帶竉物。
  7. 如兒童年齡超過景點規定,須補門券費用時,由旅客自行負責。 
  8. 旅客於出發當天,所出席之人數如超過團票上之人數,不管是成人,小童,或嬰兒,領隊有權不讓超出的人數上車
  9. 出發當天請穿著輕便衣服、運動鞋、自備雨具、防曬裝備及自備足夠飲品。
  10. 旅客提高警覺注意安全。敬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並遵從當日領隊指引。
  11. 本公司提供粵語導遊服務。
  12. 每檯用餐人數以酒家或餐廳安排為準。
  13. 當日行程編排及次序可能會因應時間及景點所需而有調動,以當日領隊安排為準。
  14. 行程上所列載的行程、圖片、資料、餐單及價目僅供參考,如有變動均以出發當日安排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15. 旅客必須遵守領隊的指示,若有旅客借故擾攘,領隊有權要求旅客退出此團,而所收費概不退還。
  16. 上列細則若有未詳盡之處,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而無須另行通知。
  17. 此最終解釋權歸發達旅遊所有及我社保留最終一切決定權。
  18. 本條款及細則只備有中文譯本,一概以中文譯本為準。

暴雨或颱風訊號及特殊情況安排

船線 – 出發當天如集合時間前兩小時, 天文台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當天出發的團隊將改期出發。如掛一號風球或黃色、紅色暴雨警告,照常出發,而有關該團隊費用恕不退回。

暴雨警告,照常出發,而有關該團隊費用恕不退回

車線 – 出發當天如集合時間前兩小時,天文台懸掛八號風球或以上、 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當天出發的團隊將改期出發。如掛一號、三號風球或黃色、紅色暴雨警告,照常出發,而有關該團隊費用恕不退回。
如於團隊旅程途中,天文台懸掛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基於旅客安全問題,團隊或將取消,而有關該團隊費用恕不退回。

煙花或煙火團注意事項

煙花或煙火團如因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下取消或更改煙花匯演日期,團友不得以此作為退團理由,必須如期出發,否則當棄權論。發達旅遊將會當日安排船隻觀賞維港遊,團友不可以此要求退款。若旅客要求更改或取消,本公司將保留另行向旅客收取部份成本及手續費用。發達旅遊將會按煙花主辦單位公佈日期為團友再次安排船隻觀賞煙花匯演,若確實更改,團友必須補回觀賞費用及行政費。如要訂餐,需另付餐費。

墨魚團(海鮮餐或自助餐)注意事項

如集合時間前兩小時,天文台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團隊將改期出發,旅客不能藉詞要求退款。旅客必須一星期內與本公司辦理更改事宜,出發日期必須於一個月內,逾期作廢;如掛三號風球,海鮮餐墨魚團旅客則須如期集合用膳,但乘船釣墨魚部份則須保留收據改期出發(如自助餐墨魚團旅客則將會改期出發);如掛一號風球、黃色或紅色暴雨訊號,團隊則照常出發;如當日團隊出發後懸掛三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訊號,基於安排問題,船主有權提早回航,餘下行程將不作任何補償或改期。

特殊情況及責任細則

  1. 如遇人數不足,交通工具或景區出現問題等可能變化情況,或不可預知的因素,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一天(出發日不計)取消旅行團,但本公司不需負取消任何行程之責任。 
  2. 本公司保留合併旅行團之權利。
  3. 如旅行團遇天氣、海面情況惡劣、道路阻塞、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根據當時情況,以安全理由更改或調動或取消行程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如有更改或調動,以領隊安排為準,旅客不能藉故要求退款或減收費用,旅客不得異議。 
  4. 如旅客故意不遵守規則或妨礙領隊或團體之正常活動及利益時,言談上詆毀或侮辱其他團友及服務人員者,本公司領隊有權取消其參團資格,所繳費用恕不發還,而該團員離團後一切行動與本公司無關。 
  5. 香港旅遊業議會建議旅客出發前購買合適的旅遊保險以獲得全面保障。另旅客因自行參加行程外之節目而引致意外,概與本公司無涉。
  6. 旅客應小心保管自己的財物及其人身安全保障; ,如有遺失、損壞或失竊,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如有損傷,本公司恕不負責。 
  7. 所有由本公司代旅客安排之交通工具(如輪船或巴士等)、膳食點、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或操作。如供應商暫停或改動,恕不另行通知,一切以供應商之最新安排為準。所有由本公司代旅客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單位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機構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 
  8. 旅客如遇交通延誤、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或損失負責。對於非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本公司也概不負責。旅客當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單位之有關規則條款,進行追討交涉。旅客在行程中如遇事故(如參加娛樂或遊戲項目時發生意外)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對該等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責。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

  1. 本地團及香港境外地區集合及解散的一天團並不列入旅遊業議會賠償基  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其餘路線均受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遊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
  2. 旅行團收據上應清楚蓋上相當於團費0.15%的徵費印花方可受保障,若付款時因印花機故障而未能蓋印,可於出發前到本公司補印。出發顧客必須與收據上資料相符,否則該出發顧客不會獲得任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