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預訂後欲更新人數/加餐(或其他附加服務包括快艇服務及水上活動),務必於上船最少5天前聯絡我們更正賬單費用,並于于付款期限前完成繳付餘額。否則船家有權因資料不符未能提供相應人數之餐食及服務。另外人數一旦確認, 不可減少。

付款後請查看我們發出的船租訂金確認電郵,當中附有船家聯絡資料及相關指引,請於上船前最少3天自行聯絡船家相約上船時間及地點。

1. 遇上惡劣天氣,船東會因應情況而決定出船與否以及該天的路線行程,一切以安全為上。船東保留一切出船與否以及決定行程之權力。 2. 如出航前懸掛一號風球或紅色暴雨警告,或出航前兩小時如由較高風球改為一號風球及黑色暴雨警告改為紅色暴雨警告,船將會如常開航。租賃人應與船東保持密切聯絡,以確定該天行程安排。 3. 如於出航日開航前兩小時仍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可能須付額外費用(詳情需自行向船東查詢)。 4. 如於租用時間內轉掛三號或更高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依海事條例及安全起見,船東有權提早回航, 餘時將不作補償及改期。 5. 任何取消或改期,船東代租賃人預訂之物品及飲食,如因食物已製或其他因素,租賃人仍須承擔餐飲及物品之費(詳情需自行向船東查詢)。 6. 客人不得選擇退款。一切更改安排須於一星期內辦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利論。 7. 若船因天氣因素不能於指定碼頭停泊乘客而需轉換另一碼頭,租賃人需根據船東建議之碼頭上落船。 8.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大部份船都可以自備食物及飲品, 不會有另外收費, 如果有額外清潔費會注明在船隻資料內。

如有小童特別收費, 詳情會顯示於服務頁面的價錢簡介部份。如無特別指明, 所有年齡的客人都視當作一人計算。

船隻已購買法例要求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如需額外購買單次活動保險, 可自行聯絡保險公司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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